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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科相关业务
 
 
】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11-05-16 08:20:32  浏览 人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焦作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工作主要有三大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博士后管理、职称管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制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

2、组织开展全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培训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和学时审验;

2、承担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

3、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

4、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农业技术人才科技培训和送科技下乡工作。

二、博士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我市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工作;

2、在省博管办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科研团队和企业科研项目对接活动。

三、职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

2、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

3、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4、负责各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定;

5、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

6、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博士后管理工作业务主要由各单位负责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直接和科室联系。职称管理工作是人社职改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利益联系紧密,我们主要介绍这一项工作。

职称管理工作

一、职称的含义

生活中,您可能经常听说:XXX是工程师、XXX是高级经济师、XXX是中学高级教师、XXX是教授等等,这里所说的“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学高级教师”、“教授”都是职称中的一种。 

职称是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与成就的评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二、职称的作用

就学术而言,职称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职称具有岗位的性质。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在许多国有、民营企业和事业单位,个人所具备的职称可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职称评审(认定)的范围和审批权限

(一)职称评审(认定)的范围

凡在焦作市辖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参加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向同级职称管理部门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职称管理部门申报。

(二)职称评审(认定)的审批权限

职称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1、高级职称评审(认定)的审批权限由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组建评委会、下发任职通知并颁发资格证书;

2、中级职称评审(认定)的审批权限由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组建评委会、下发任职通知并颁发资格证书;

3、初级职称认定的审批权限由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颁发资格证书,市职改办负责市直单位的初级职称认定。

四、职称评审(认定)程序

(一)高、中级职称评审

1、申报条件

目前我省职称分为40多个系列,比如卫生、教育、工程等。不同系列、不同级别的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也不相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性质、学历、任职时间等条件,对照相应的评审条件,条件符合后可进行申报。各系列规定条件可在河南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上查询。

2、申报程序

基层单位推荐→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评委会评审→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3、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获得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但获得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累计三年以上,可聘任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

(二)初级职称申报

从2006年起,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再实行评审,实行初聘和直接认定两种评价方式。

1、专业技术职务初聘

(1)初聘的范围和对象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

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卫生系列外,仍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初聘的条件

申报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3)初聘的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并合格→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4)提交材料

《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聘用合同);《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初聘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文本

(5)办理时限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每季度最后一周,市职改办集中审核办理。逾期可转下季度。

2、初级直接认定

(1)初级直接认定的对象、范围和级别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在生产技术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的范围为国家或省未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或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直接认定。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的级别包括“员”级职务和“助师”级职务。

(2)初级直接认定的条件

申报者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其要求的政治品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成就、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基本条件,能够掌握、应用所申报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中专(职业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认定为“员”级;

中专(职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以上或担任“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认定为“助师”级;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认定为“助师”级;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以上;认定为“助师”级;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需具备另外条件,条件很多,不再详细解释。

(3)初级直接认定的程序和权限

程序: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报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权限:市职改办负责市直单位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所在地单位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

(4)初级直接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附件3)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文本;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员”级职务晋升“助师”级的,需提交“员”级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或单位考核报告;《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表彰奖励的须附证书和表彰文件);就业手续。

(5)初级直接认定的时限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每年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人社(职改)部门于当年年前审批完毕,任职资格文件在异议期后与中高级任职资格文件一并下发。

五、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是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而采取的一项措施。通俗地说,就是在事业单位内部,为各个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限定一个比例。比如:在一个学校,教师共有100名,那么高级教师应设多少名,中级教师应设多少名,分别占学校教师总人数的百分比,这是有严格限制的。这个比例数由省职称部门统一制定,不同的行业,不同层次的单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不完全一致。事业单位在安排年度职称评审时,必须依据经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合理确定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名额数量

适用范围:

1、全额拨款和定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政策性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非政策性收费的自收自支(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自主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

政策依据:豫人社〔2010〕152号、豫人社〔2010〕153号。

         

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通过后,只是表明该人员具有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有经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聘任后,才能算任职,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一)范围和对象

全市所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政府职称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范围以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以内)。

(二)聘任程序

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社职称部门核准。

(三)提交材料

1、上年度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

2、单位聘任文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一式3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考试成绩单)

 5、拟聘人员花名册(一式3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及其EXCEL电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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