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焦作市人民政府  
Rss订阅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 页 政务信息 政策法规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场景服务 交流互动  
首页-->政务信息-->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权责清单-->权力清单
 
关于印发焦作市人社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  来源:365828.com机关   时间:2017-01-16 09:47:37  浏览 人次

    

                                                                                      

焦编〔2015〕155号

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365828.com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365828.com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因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需要调整目录和清单的,按程序报批。

请于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职权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一并在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365828.com行政职权目录

2.365828.com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365828.com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

365828.com行政职权目录

(共138项)

 

一、行政许可(4项)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发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变更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销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核发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变更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注销

3.企业非标准工时工作制审批

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1)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筹设审批

(2)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3)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立、合并审批

(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审批

(5)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终止审批

二、行政处罚(55项)

1.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2.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

4.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处罚

5.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6.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或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的;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7.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8.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

9.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处罚

10.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处罚

11.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12.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处罚

13.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14.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

1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16.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的处罚

1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18.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19.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20.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

21.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22.职业中介机构未在服务场所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等的处罚

23.职业中介机构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24.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25.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26.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27.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处罚

28.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29.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

3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处罚

31.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32.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处罚

33.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34.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35.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36.缴费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职权,拒绝检查;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处罚

37.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不组织抢救、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拒不履行举证责任的处罚

38.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处罚

39.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等手续的处罚

40.未经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处罚

4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

42.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43.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本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处罚

44.未经核准擅自举办大型人才交流活动;不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的处罚

45.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46.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处罚

47.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48.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处罚

49.违反《技师合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核发办法和规定,滥发上述证书的处罚

50.用人单位违规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处罚

51.非法印制、倒卖或者伪造《职业介绍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处罚

52.超出职业介绍许可范围从事职业介绍;超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以胁迫、欺骗等方式进行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处罚

5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或者以招用人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54.未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而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处罚

55.缴费单位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三、行政奖励(2项)

1.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奖励

2.对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的奖励

四、行政强制(2项)

1.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相关资料

2.加收社会保险费欠费滞纳金

五、行政征收(5项)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收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

3.工伤保险费征收

4.生育保险费征收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

六、行政给付(7项)

1.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给付

2.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3.失业保险待遇给付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待遇给付

5.医疗保险待遇给付

6.工伤保险待遇给付

7.生育保险待遇给付

七、行政检查(12项)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年检

2.就业促进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监督检查

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

5.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监督检查

6.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7.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8.用人单位遵守《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9.单位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情况监督检查

10.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

11.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

12.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

八、行政确认(1项)

1.职工工伤认定

九、其他职权(50项)

1.就业专项资金分配

2.农村劳动力技能及再就业培训补贴审核

3.政府系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

4.市直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调配

5.市直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非领导职位设置、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审核

6.市直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7.市直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辞职、辞退、行政处分备案

8.营以下军转干部安置

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审核

10.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

1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四级、五级岗位考核

13.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解聘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备案

14.市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1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

16.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

1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

1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

19.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核

20.中级职称参评资格审查

21.劳动能力鉴定

2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及离退休待遇审批(审核)

23.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2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审核

2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审核

26.引智项目认定初审

27.企业录用职工备案

28.外国人来焦就业审核

29.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备案

30.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3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方案备案

32.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

3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3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35.重症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审核

36.普通、非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37.人才流动手续办理

38.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39.高层次人才引进

40.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认定

41.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资金审核

42.人事代理人员流动党员管理

43.就业失业登记

44.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45.企业招聘、个人求职资格审查

46.市本级失业职工创业、技能培训

47.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

48.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

49.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

50.小额担保贷款

 

附件2

365828.com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行政许可.xls

 

2.行政处罚.xls

 

3.行政奖励.xls

 

4.行政强制.xls

 

5.行政征收.xls

 

6.行政给付.xls

 

7.行政检查.xls

 

8.行政确认.xls

 

9.其他职权.xls

 

附件3

365828.com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10.市人社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doc

 

 


 
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郑重申明 | 意见反馈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73号

版权所有:365828.com 备案号:京ICP备09079694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 电话:  推荐分辨率1280*800
访问量:
技术支持电话

>